作者: 时间:2019/1/7 9:39:00 点击:3715 等级:
★★★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,经党工委、管委会研究决定,对景区副总河长、县级河长及联系单位进行调整,现公布如下:
一、景区副总河长:
朱 杰 党工委副书记、管委会副主任
万庆海 党工委副书记
苏庆华 党工委委员、执法局副局长
二、景区县级河长及其联系单位
石汶河县级河长:朱杰,联系单位:卫生环保局。
梳洗河县级河长:朱杰,联系单位:经济发展局。
奈河(黄溪河)县级河长:万庆海,联系单位:社会事业局。
泮汶河(彩石溪)县级河长:万庆海,联系单位:村街管理中心。
麻塔河县级河长:苏庆华,联系单位:执法局。
明堂河县级河长:苏庆华,联系单位:旅游处。